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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闹离婚 丈夫来放火
       
         

      俗话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夫妻之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但是,在海宁却有这么一对夫妻,由于俩人吵架闹离婚,丈夫沈某一怒之下,竟放火烧家中机器。今年1123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沈某提起公诉。

      沈某,22岁,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今年3月,沈某与晓琴(化名)结婚,作了上门女婿。婚后不久,沈某、晓琴二人就经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拌嘴。慢慢地,吵架每日升温,从小吵小闹到大吵大闹,结婚不到半年,俩人感情几近破裂。

      826日晚上,下班回家的沈某本想和晓琴好好谈谈,但晓琴的一句“离婚”,让沈某恼羞成怒,俩人又吵了起来,最终不欢而散。事后,沈某越想越气,越想越怒,“既然要离婚,我就把我花钱买的几台机器烧掉,让你也捞不到好处”。冲动的沈某用打火机点着了机器,还用刀吓唬来救火的人。看着火势越烧越大,沈某才意识到事情闹大了,忙离开家。不久,沈某被带到派出所。经评估,损失物品价值人民币96683元。

      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有了矛盾,换位思考,冷静分析,妥善处理,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本案中,沈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中的矛盾,而是采取了一种偏激的方式——放火,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气。这不仅造成自身财产的损失,危及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因为触犯了国家法律,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