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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戴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其缓刑。
-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3428 次
案情简介:
戴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海宁检察院提起公诉,沈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终确认从轻辩护方案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对其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
沈浩丰律师刑辩团队,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系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嘉兴市五星级事务所)律师,当地知名辩护律师亲办,专业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缓刑、无罪辩护等刑事案件。沈律师刑辩团队成功办理500余起刑事犯罪案件,含大量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无罪、缓刑、轻判、死刑改判等真实案例。
沈浩丰律师,十年专注刑事辩护和研究,嘉兴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办案成功率高,代理的部分案件在嘉兴律师界形成一定影响。 曾办理的很多案件受到《小新说事》等当地媒体报道,“此地无银三百两”盗窃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山东金誉石化厂爆炸案老总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大案件在各大媒体报道,办理多起故意杀人罪、涉黑、毒品、诈骗、赌博等大案,沈律师刑辩团队办理过的500余起刑事案件被从轻、减轻判决,含大量缓刑、无罪(不起诉)案件,数百余起诈骗、盗窃、开设赌场、毒品、故意杀人、涉黑等大案要案亲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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