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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欠薪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2011年)
  • 发布日期:2011-11-28 浏览次数:2050 次
  • 浙江省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欠薪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2011年)
    (本网讯)为贯彻“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15日,省高院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欠薪纠纷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准确认识和把握形势,做到早准备、早应对,防止、避免被动应付。《通知》指出,当前欠薪纠纷呈现出多发、突发、复杂、易成讼等特点,加之岁末年关将至,容易形成“叠加效应”,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有效应对方法,避免被动应付;二要明确欠薪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既要依法保障职工的权益生计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也要依法保障面临暂时困难企业的生存发展。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三要继续落实高效便民措施,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方便农民工等劳动者依法维权;四要继续加强法治教育,严处违法行为。积极通过劳动法律咨询、“公众开放日”等专项活动,教育劳企双方守法履约。对企业主恶意欠薪、逃匿欠薪、暴力伤害劳动者,以及少数劳动者暴力讨薪、进行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五要继续完善协同配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六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推动欠薪纠纷案件审执工作。《通知》强调,各地法院要密切关注防范并及时处置欠薪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危及安保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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