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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律师担任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辩护人,成功取保候审。
  •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4963 次
  • 案情介绍:

    张某某与女友发生矛盾后报110,民警在执行公务期间,张某某和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张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沈浩丰律师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家属的委托,作为张某某妨害公务罪的辩护人,沈浩丰律师根据其多年的办案实务经验及熟练掌握的理论功底、实务政策,通过阅卷及会见,根据案件事实及当时的刑事政策,在最有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在和当事人充分沟通后,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办案机关多次交涉后,当事人成功取保,在法院阶段,经当事人同意,果断的向法院提出缓刑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对张某某判决适用缓刑。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沈浩丰律师刑辩团队,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系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嘉兴市五星级事务所)律师,当地知名辩护律师亲办,专业办理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缓刑、无罪辩护等刑事案件。沈律师刑辩团队成功办理500余起刑事犯罪案件,含大量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无罪、缓刑、轻判、死刑改判等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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