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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滁州中院《关于严格依法认定自首和立功的会议纪要》
  •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5949 次
  • 安徽省滁州中院《关于严格依法认定自首和立功的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统一把握自首和立功的认定标准,近日,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协商,就刑事审判实践中涉及的自首和立功认定的部分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关于严格依法认定自首和立功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的主要内容共四个部分,其中对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或电话通知到案的认定,陪送子女亲友归案与扭送子女亲友归案的区分、侦查人员通过搜寻发现犯罪嫌疑人迫使其归案与犯罪嫌疑人主动去司法机关投案途中被司法机关发现而归案的甄别、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处理,规劝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致使投案行为的认定以及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以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出台刑事法律适用会议纪要的形式在全市尚属首次。该《纪要》的下发不仅对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查证程序和从宽幅度进一步予以明确与细化,而且对全市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形象的发生,提高了全市刑事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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