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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发布日期:2013-01-17 浏览次数:7716 次
- 江苏省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9年度)的通知 - 【苏高法电【2010】135号】 -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0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9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元 】 -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153元 】 -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04元 】 -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5804元 】 -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电传 - 苏高法电【2010】135号 签发人:刁海峰 -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9年度)的通知 -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0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9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元元】 【56.31元/天】 -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3153元元】 【36.04元/天】 -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04元 元】 【21.93元/天】 -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 【 5804元元】 【15.90元/天】 - 职工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 (职工年平均工资 31667元)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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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浩丰律师 (执业证号:13304201010969622)——联系电话:1360056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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