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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高院、浙江省银监局《关于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2012年)
  •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136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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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高院、浙江省银监局《关于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2012年)
     

     

    (本网讯)为提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网上“点对点”协助查控机制建设,日前,省高院在省银监局支持下,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签署了《关于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建立被执行人银行信息集中查询机制。一是明确了查询范围。全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通过省高院与银行间的专线,查询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二是明确了查询方法。全省法院通过浙江法院执行管理系统向省高院提交申请,省高院通过执行管理系统自动核对执行案件案号、被查询人的姓名或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码等信息,于当日汇总有关查询要求后通过专线发送给有关银行。三是明确了反馈内容及时限。有关银行每天定时接收省高院发送的集中查询要求,查询包括账(卡)号、账户类型、账户状态、币种、账户余额等信息,自动生成查询结果文件,原则上在次日查询完毕并通过专线反馈查询结果。四是四是明确查询文书要求。查询采取无纸化的数据交换模式,省高院传递给有关银行的数据内容包括需要协助查询的数据清单和省高院出具的集中查询通知书等。五是明确了保密措施。各级法院和有关银行在集中查询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数据传输过程中,采取自动加、解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信息传输安全,查询结果不得泄露和挪作他用。

    目前,省高院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已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其他四家银行已着手软件开发,待软件开发和专线布线完成,即可启动“点对点”查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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