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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15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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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重申香港法治精神

     


     

    刊载日期:2013-1-15  来源:人民网  【点击量: 72

     

    【关键字】 香港 终审法院 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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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1月15日电 香港2013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于昨日下午在中环大会堂举行。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典礼上发表演讲,他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运作的基础就是“法律持正的精神”,一切以法律条文及精神为依归,法庭不受任何人任何机构的意见所左右。

      马道立表示,法庭判案时会考虑公众利益,但并不表示法庭在判案时,会受社会某些界别,或大多数人士,甚至政府所乐于得见的判决结果所影响。法庭致力维护公众利益,遵循公平、公义和维护尊严的基本理念。不论任何人士或任何机构都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马道立说,近期法律成为香港备受关注的焦点,虽然法院审理的案件,可能关乎极为敏感的社会、政治事宜,社会的整体利益可能受影响,令法庭受到挑战,但是法庭及其工作不应被政治化。他完全尊重个人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不过,法庭和法官是不会受近日众多不同意见所左右。法庭和法官从不间断恪守法律及法律的精神。这绝对是社会大众对司法机构的期望。

      马道立于典礼仪式后答记者问,被问到律政司要求终院寻求人大释法,是否会破坏司法独立时,他回应说,根据《基本法》第158条,终审法院有权邀请人大释法,这是合法程序,不是能说释法是破坏香港司法独立。

      针对香港法官国籍的问题,马道立指出,除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外,,《基本法》没有对其他法官的国籍作出规定。

      马道立在演讲中还提到,2015年特区终审法院将从炮台里搬迁至昃臣道,日后不仅可供终审法院使用者使用,欢迎市民大众到访。(记者 陈典 李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