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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请来翻译保障诉权行使 海宁一聋哑人成功“保卫”婚姻
  • 发布日期:2012-04-06 浏览次数:1287 次
  • 法院请来翻译保障诉权行使 海宁一聋哑人成功“保卫”婚姻
    作者:何素静    来源:管理机构    日期:2012-03-30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为保障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专门聘请了海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来为其担任手语翻译。
      今年2月,韦某向海宁法院诉称,她与陈某经人介绍后相恋并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之间沟通存在问题,且性格不合,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婚后生活与婚前期待相去甚远。自2011年1月起,夫妻二人开始分居。如今,韦某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向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了方便陈某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在庭审中能够顺畅交流,专门聘请了手语老师担任翻译。
      3月15日,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手语老师在庭审中将陈某的真实意思翻译给法官,陈某称自己并不愿意离婚,对于原告控诉其打架和赌博的情况并不认同。陈某告诉法官,自己是聋哑人,不会说话,因此曾与人发生过误会,打过一次架,而自己的钱则是由韦某保管,并不会去赌博。
      3月23日,记者从海宁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尚可,虽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因此驳回了原告韦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