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最高法:法院可向党政机关等组织发送司法建议
  • 发布日期:2012-03-29 浏览次数:1287 次
  • 最高法:法院可向党政机关等组织发送司法建议

    刊载日期:2012-3-29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量: 21
    【关键字】  最高法 党政机关 司法建议
    【字体: 】【评 论】【纠 错】【打 印】 【关 闭
      人民日报3月28日电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对司法建议的对象、发送主体作了要求。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书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发送,不得以法院内设机构或者个人名义发送。拟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他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书,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发送。

      《意见》还对司法建议类型等做出了统一规定。司法建议包括个案司法建议、类案司法建议和综合司法建议三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