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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两头人家”颠覆传统观念 孩子姓氏问题危及婚姻
  • 发布日期:2012-02-28 浏览次数:1166 次
  • 浙江“两头人家”颠覆传统观念 孩子姓氏问题危及婚姻

    作者:陈程 海薇 发布日期:2012-02-27 点击:6

    新蓝网2月27日讯 “孩子跟谁姓?”大多数人都会回答跟爸爸姓,因为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然而,如今在江浙地区,却出现“两头人家”“上门女婿”“不嫁不娶”的现象,于是孩子的姓氏究竟随母亲还是父亲,成了夫妻吵架的导火线。

    今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孩子姓氏引起的离婚案件,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小丽俗称,她与被告小良是高中同学,大学后互生好感,谈起了恋爱。两年后,小丽将父母的打算告诉了小良,说家人要求不嫁不娶两头做人家,要生两个孩子,其中一个随女方的姓。小良一下子乱了分寸,他一直想生一个孩子,将来这个孩子跟谁姓成了问题。两人就此产生了隔阂,最终还分了手。

    后来,在亲友的劝和下,两人又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并于2010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生活甜蜜,岂料在孩子出生后,原本恩爱的家庭再无安宁。小丽一气之下回娘家休养,小良在外地工作,回家本就不方便,结果一吵,回来得更少了,对孩子和小丽的照顾和关心也日渐减少,小丽很委屈,一纸诉状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后,小良向法官多次重申自己深爱小丽,而且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他不同意离婚。小良称自己其实十分想念小丽及孩子,但每次看望都因孩子姓氏而闹得不欢而散。

    “我想通了,只要能重归于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孩子跟谁姓我也不想争了。”小良说道。

    法院认为,本案虽因孩子姓氏引起纠纷,但夫妻之间并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本性矛盾,故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

    “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夫姓,也可以随母性,希望在孩子姓氏问题上,两个家庭能端正观念,互相体谅,多沟通,孩子是夫妻之间爱的结晶,夫妻更应珍惜两人之间的感情,一切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庭审后,法官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