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日期:2010-05-11
  • 1楼
  • 律师回复:按照侵权法的基本原理,你朋友的死亡是在共同侵权的作用下造成的,系两车共同危险行为造成的结果,因此两车车主要对死亡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有更加详细的咨询可以电话给我:13600561262,沈律师。
  • IP:216.73.216.119,您好,2025-06-24,发布回复:
  • 2楼
  • 注:不得发布违规违法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 回复内容:
  • 确认回复:
  •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