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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欠条的借款还能要得回吗?
  • 1条回复
  • 一朋友向我借了3000元钱,没有写借条,也没有另外的人证,经过几次催讨,他父母帮他还了2000块,还有1000块没钱.现在打电话过去他态度非常不好,骂人,搞不好见面会打人的,找他父母也挂我电话不理人,这样的情况有办法让法院帮忙要回钱吗?上法院的费用怎么算的呢?
  • 咨询日期:2010-05-01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0-05-01
  • 1楼
  • 律师回复: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通过诉讼,你不能证明对方向你借款的事实,那么你自己就要承担败诉的责任。
    从你现在的情况来分析,借贷纠纷,首先你要证明你们的借贷关系,借条是最典型的证据,如果没有借条这个书证,是否可以录音,证人证言,银行付款凭证等来证明你们的借贷关系。上法院立案原告首先要垫付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 IP:216.73.216.119,您好,2025-06-24,发布回复: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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