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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
- 1条回复
- 沈律师您好:我们两人开着店。我有20万市值股票,公开,拥有转账密码。妻拥有08年月至今的收入,约十几万,不详。房产在2000年因需借款于其兄,我爸将房产赠予我名下,后贷款6万元借出。至今未还,有借据。离婚,我认为房产不能分割,就得股票。妻得至今的收入,店[约有3.5万转让费],6万欠款。问题是如何把因借款为目的房产赠予作废?如果妻突然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可能将20万市值的股票做财产保全!电话请用短信!谢谢
- 咨询日期:2009-11-01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09-11-02
- 1楼
- 律师回复:你好,房产必须还贷后做变更登记。否则对你非常不利,不动产物权作为物权以登记作为转让变更的公示。
股票可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