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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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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年1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13年8月过户,但是最近新的国五条出台,二手房出售,差价的20%缴税,这笔费用卖家要求买家支付,理由是合同上有一条:由政策变化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也就是买家)承担,请问这合同是够有效? 现在买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仲裁,撤销合同
  • 咨询日期:2013-03-07  点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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