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所有咨询 >> 劳动争议咨询
  • 有关劳动赔偿
  • 1条回复
  • 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每年一签,我在本单位工作了35年,由于年龄到了50岁,单位借口以“退休”年龄到了,今年的7月与我解聘合同。工作年间,单位给我交了7年的养老保险金。我被解聘后单位没有给我其它补偿,还有我的另外3个同事,她们分别是2011.9、2012.5、2012.7被解聘的,请问,我们依据劳动法,还可以得到其他的补偿吗?
  • 咨询日期:2012-08-28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2-12-28
  • 1楼
  • 律师回复:如果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IP:3.17.154.171,您好,2024-05-05,发布回复:
  • 2楼
  • 注:不得发布违规违法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 回复内容:
  • 确认回复:
  •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