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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劳动赔偿
- 1条回复
- 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每年一签,我在本单位工作了35年,由于年龄到了50岁,单位借口以“退休”年龄到了,今年的7月与我解聘合同。工作年间,单位给我交了7年的养老保险金。我被解聘后单位没有给我其它补偿,还有我的另外3个同事,她们分别是2011.9、2012.5、2012.7被解聘的,请问,我们依据劳动法,还可以得到其他的补偿吗?
- 咨询日期:2012-08-28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2-12-28
- 1楼
- 律师回复:如果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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