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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 1条回复
- 一年前我跟别人借了30万,借款期限是二个月,有人做担保,时间到了,我归还了10万,另外20万由担保人借走,出借人当时也同意将20万转借给担保人,当时担保人跟对方写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我们给他写了一张资金流向说明,出借人就把30万的借款和收条还给了我,但现在出借来跟我追讨剩余的20万,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 咨询日期:2012-07-27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2-07-28
- 1楼
- 律师回复:我认为按你的讲法和现有证据,你的三十万借款已经归还,对二十万元的你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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