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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纠纷
- 1条回复
- 欠条上签了字,就一定要本人还对吗?如果本人没钱还或找不到本人,他们要找本人的父母还钱,沈律师你说他们的说法做法可以吗?法律上允许这样做吗?至于这钱是我做生意亏了,一下还不清!
- 咨询日期:2010-10-08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0-10-09
- 1楼
- 律师回复:第一个问题要分情况,签字人可以代表自己也可以代表别人,如公司员工签字可以代表公司。如果签字人代表自己,那么法律原则上规定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行为可能无效或者可撤销)。
第二个问题,像你情况显然是不能找到你的父母还钱的。
第三个问题,只能说这样做法律上没有依据。但如果你父母自愿为你还掉了,那也是允许的。但如果是胁迫、重大过失显失公平的,其还款行为也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
详细咨询请致电话沈律师:1360056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