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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回我的6900元钱
- 1条回复
- 本人于2009年10月29日在海宁农业银行取钱,失误将银行卡忘记在柜员机里面, 结果被后面来的人转走了6900元到另外一个人的卡上(他不知道机器里面还有我的卡在),我报过警,结果警察说这没有犯罪,对我爱理不理,现在收钱的那个人是联系到了, 但他总是说自己在外地,要回嘉兴去查一下记录,真的是多了的话会还给我的,已经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一点进展,我来自己四川,存点钱也不容易,这可以我所有的积蓄,还望能多帮帮忙。告诉我现在怎么办!
- 咨询日期:2009-12-05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09-12-05
- 1楼
- 律师回复:你的情况在民法上叫不当得利之债,你有向对方要求返还的权利。当然民事上的纠纷,派出所不干涉是有道理的,你完全可以备好证据材料,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对方实现自己的债权,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