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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经济纠纷
  • 2条回复
  • 我家的父亲有弟兄6个,1.2.3.弟兄是大的奶奶生的,4.5.6是小的奶奶生的,
    在生4.5.6的时候大奶奶的早就没有了,所以小的奶奶是找的2房,生下
    了4.5.6的3个儿子。3.4.6因为以前生活条件问题是走出的,
    在外面成家的。以前的爷爷(我叫爷爷的)死的时候是在家
    的3个儿子平摊的,现在的奶奶也没有指定那个儿子抚养,
    所以一直在我家过日子的,因为在我家,为我家干活
    (还能干活的时候),为我家付出了一切,所以奶奶的一切
    费用都有我家承担着。我们没有向他们要一分钱。现在奶奶
    已经走了,所以问题也就来了,现在在丧事上,经济上同意
    3家平分(不是很情愿)。因为我们这里现在要征用土地,
    奶奶的这个土地在我家这里,还有拆迁每个人补赏的25000款
    (因为现在还没有拆迁,这个钱有没有还不知道),就这个
    25000的钱还有她个人的4分地的钱要平分,按我们的想法是
    ,他们没有在奶奶生前抚养,没有拿出抚养费,不能给他们平分
    ,要平分按老法就是他们以前没有抚养,没有付出抚养费,
    现在的丧事有他们2家承担,我们尽到了抚养老人的义务了。
    我想问问律师,他们有没有理由要分这个钱(25000和4分地的钱)?
    或者怎么处理比较合理?谢谢!
  • 咨询日期:2011-04-09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1-04-14
  • 1楼
  • 律师回复:老人生前在你们家居住,能干多少活都给你们一家人干的,平时吃用也都由你们承担。但在丧事上你们三家平分的,养老的时候他们可能因为觉得平时奶奶都为你们干活的而没有拿出抚养费(如果老人生前支出了很多医药费,当然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一部分),但送终的时候他们还是尽到了孝道。我认为如果有这个钱,你们还是应该和你的大伯或者叔叔平分。当然,我不知道你奶奶生前抚养的程度如何。再说这二万多块钱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如果你们一家独拿,显然也是不合理的,毕竟送终的时候还是承担了费用。三家人坐下来协商一下吧,也许你们大度一点让一步,他们也会各自退一步的。
  • 回复日期:2011-04-19
  • 2楼
  • 律师回复:谢谢你的回答,这个我们再商量商量,你的建议我再去说一下,希望有个圆满结局。我在这里先谢谢你了。
  • IP:3.15.10.137,您好,2024-05-10,发布回复:
  •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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