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所有咨询 >> 常见问题咨询
  • 房屋租赁纠纷
  • 1条回复
  • 去年我和合伙人租了房子开店,时间是租到2011.11.17,房租交到2010.11.17,房子是我租的,营业执照也是做我的,但是店委托他经营的,现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店让他卖掉了,时间是2010.7.18,他人也走掉了,找不到他人了,但是他卖掉没几天房东发现店转让的事,所以房东把他转让的合同作废,又和现在的第三方签订房租合同,然后联系我的合伙人,让他把收的转让费和房租费退还了出来交给了房东,现在房东存在2次手这个房子的房租的问题啊,我和房东交涉让他退还房租和押金他不肯,我想问一下我打官司的话能要回来吗?
  • 咨询日期:2011-02-14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1-02-16
  • 1楼
  • 律师回复:你完全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履行的则由他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部分的转让费、租金,还要承担违约金。
  • IP:216.73.216.119,您好,2025-06-24,发布回复:
  • 2楼
  • 注:不得发布违规违法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 回复内容:
  • 确认回复:
  •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