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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移交问题
  • 1条回复
  • 我与某企业的合同将在2010.12.30日到期,我不打算续签合同了,请问我在到期之后提出辞职,是否就不用履行原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了呢?(原合同中约定:我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教会接班人。移交我愿意办的,可教会别人要好长时间。)
    如果我愿意帮原单位教会接班人,比如教2个月,那么这2个月的月薪一直被拖欠怎么办?
    我们的薪酬分平时工资和年底奖金的,那么这两个月企业只给我平时工资,不给算奖金怎么办?(如果他们的理由是做满一年才有奖金)
  • 咨询日期:2010-11-12  点击回复
  • 回复日期:2010-11-12
  • 1楼
  • 律师回复:合同到期,你们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移交也只是材料.
    约定的内容只是合同未到期单方面提出辞职的条件.
    至于工资,如果续签的话,你完全可以要求在合同中体现你的工资要求.
    法律咨询:13600561262,沈律师.
  • IP:216.73.216.119,您好,2025-06-24,发布回复: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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