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阮某某等因电信诈骗案在委托辩护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阮某某等不予批捕

 阮某某等因电信诈骗案在委托辩护后,辩护律师事务所指派沈浩丰律师等作为阮某某的辩护人,最终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阮某某等不予批捕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地址:嘉兴市海宁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519室

电话:0573-87233437

手机:13600561262

微信识别或扫一扫:


Copryrught@2019 版权所有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5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