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将服刑

 

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将服刑

 


 

刊载日期:2012-5-29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 123

 

【关键字】  赖昌星 上诉 判决生效

 

【字体: 】【评 论】【纠 错】【打 印】 【关 闭

 

  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

    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地址:嘉兴市海宁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519室

电话:0573-87233437

手机:13600561262

微信识别或扫一扫:


Copryrught@2019 版权所有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519室